关于组织申报“数值仿真与数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3年度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提高创新实践的能力,数值仿真与数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相关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一、本年度立项数量
示范中心 2013 年度拟立项不超过15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2012级在校本科生,鼓励申请者组成项目组合作申请项目,原则上每组2-3人为宜,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年级的合作。每名学生(含申请人与参加人)限同时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未结题时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2、申请者均应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和编程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身心健康。申请项目要具有自主性、创新性、探索性、实践性。应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可行的实验方案,合理的技术路线及必要的实验条件。项目运行周期为半年。
3、每个项目组至少有一名教师进行指导。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及以上者,熟悉该项目涉及的研究领域,并有开展研究所需的实验条件及经费等。如聘请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或企业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也应有校内的导师负责日常管理与协助指导工作。
4、示范中心“创新性实验”为每个项目资助1000元经费,鼓励二级学院及指导教师以科研经费或其他经费给予项目组一定配套经费支持,并鼓励争取企业界、科技界或社会各界的赞助。
三、示范中心评审
示范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排序,择优立项。示范中心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由示范中心专家组审定,基本结题条件:至少发表一篇实验方面的公开刊物文章和相关程序集等。
四、时间安排
1、10月21日—10月28日: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选题,并利用课余时间展开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论证,撰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经指导教师审阅后,于10月28日上午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交至示范中心办公室,对于不能按时提交申报材料以及申报材料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报资格。(注:申报书纸质版交到数信学院教学科研办 马常友 老师处,电子版发至刘好斌邮箱:408686273@qq.com)
2、10月28日—10月31日:示范中心召开专家评审会,推选出本年度立项项目,并在示范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请学生及时关注示范中心网站。
3、项目进行时间:2013年10月31日——2014年5月16日。
数值仿真与数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3年10月21日